年底了你的积分兑换了吗?

本报讯 年底了,正是通信运营商、商超、银行信用卡兑换积分的时候。近日,记者走访城区多家商超、银行及通信运营商,了解到兑换积分的具体规定。
移动:不清零,客户可通过短信兑换线元话费,也可通过短信、网上商城等兑换礼品。
联通、电信:采用3年滚动清零方式,即2013年产生、尚未使用的积分,将于2015年12月31日24时清零,客户可通过短信兑换线元话费,也可通过营业厅、网上积分商城等兑换礼品。
人民商场:积分有效期为2015年12月31日,市民可持卡到商场4楼兑换。
新合作: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25日产生的积分,需在2016年1月1日至10日兑换礼品,逾期清零。2015年12月25日后产生积分,记入2016年积分系统。
中国银行:白金卡积分永久有效,普通信用卡积分以一年为累积期,积分两年有效,每年6月30日将到期积分清零。
工商银行:积分有效期最长5年。当年12月31日(含)前采集的积分记为第一年度积分,在第5年的12月30日之前兑换有效。
建设银行:积分在卡片有效期内常年有效(部分卡除外),到期续卡后,积分可累计兑换。
邮政储蓄银行:积分有效期与卡片有效期一致,进入信用卡积分商城自助兑换,也可致电客服热线进行兑换。